103-108學年度申請核准修讀學生適用課程表

檢視歷次會議通過紀錄
91.11.13 91學年度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
92.06.24 9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3.09.06 93學年第1學期第1次文學院中國古籍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5.06.09 94學年第2次文學院中國古籍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6.06.05 95學年度第2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8.05.21 97學年度第1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9.02.23 98學年度第2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100.01.24 99學年度第1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本學程之課程應至少修讀 20 學分
  • 依輔仁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規定「學生修習學程科目學分中,至少有 1/2 比例 之學分數 不得為學生主系、所、雙主修學系及輔系之必修學分。」
  • 103-104學年度 申請學生須符合本學程課程規定:文學院各系學生只能選修圖資系所開課程,圖資系學生只能選修文學院各系所開課程。
  • 105-106學年度 申請學生須符合本學程課程規定:文學院各系學生只能選修圖資系所開課程。圖資系學生除了「古籍保存與維護」、「古籍資源管理」、「古籍整理與利用」三門課程之外,只能選修文學院各系所開課程。

基本分類